情人节到了。红玫瑰本意含情,自当送于情人。于是,鲜花生意火爆,大街上不时可以见到持花觅情的人。
情人节源于西方,并非我中华根生。泊来之节日,有此演绎发展,实是观念更新、生活有了情调。只是可惜了尚无情人的男女,手持鲜艳,但无送花方向。不禁颂起一句“寻寻觅觅”的句子,深悟情感孤寂之落寞。
无论是哪里的节日,既然“情人节”泊岸中华,那么就应善待此日。“情人节”字面理解是一个节日,是情人的节日,是两个有情人的节日,核心是“情”字。在这里想起一句话来:“爱有口无心,很为虚伪;爱有心无口,很为真诚(大意如此)。”
对于“情人”古今有以下理解:
指感情深厚的友人。南朝宋鲍照《翫月城西门廨中》诗:“回轩驻轻盖,留酌待情人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七引唐袁郊《甘泽谣·圆观》:“惭愧情人远相访,此身虽异性长存。”唐韦应物《送汾城王主簿》诗:“芳草归时徧,情人故郡多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十回:“吾兄生平可曾遇着一个知心情人么?”
指恋人。《乐府诗集·清商曲辞一·子夜四时歌秋歌二》:“情人不还卧,冶游步明月。”宋赵令畤《商调蝶恋花·莺莺传》鼓子词:“花动拂墙红萼坠,分明疑是情人至。”明汤显祖《牡丹亭·写真》:“也有美人自家写照,寄与情人。”巴金《春天里的秋天》十九:“啊,河那边相对着的三颗星,顶上一颗青白色的大星不就是他的情人织女吗?”
指现代意义的情人。因为感情发生性关系,却没成为法定配偶,他们之间互称情人。关于情人的说法,很难称人心意。角度不同,理解不同。只能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了。或许,情人只在情人心中,何必刻意要有什么确切的定论呢?从唯物主义的观点看,“情人”已经是一种客观存在,无论是友人说,恋人说还是性伴说,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。
杜拉斯在《情人》里写过名句:“我已经老了,有一天,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,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。他主动介绍自己,他对我说:‘我认识你,永远记得你。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,现在,我是特为来告诉你,对我来说,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,那时你是年轻女人,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’。”
这句话,虽然没有完全反映作品里作者抒发的情感,但这份情的执着与守候,多么的令人眼湿:这个男人说永远记得她,直到了她的黄昏暮年,他依然更爱她“备受摧残的面容”!真爱如此,足矣!
这不就是情的本意吗?——不离不弃、无怨无悔的永恒。
情本无形,但求真实;爱本荒凉,只求知已。正如那束鲜红的玫瑰,只有持于情人之手,于此情人节日,递于情人才能芳香四溢吗?否,真爱于心,真情于怀,正如那日日生长的玫瑰一样,不是天天生长着芳香红颜吗?形式美与内容美的结合,恰好作了一个注解。真情人,一个温馨的问候,便可飘起无数心香。有时,情意并不在乎形式。难得的是,玫瑰的花意,情的永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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