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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共享单车的逐步普及化,破坏共享单车的乱象屡见不鲜

来源: 静心文学汇 时间:2021-07-07

随着共享单车的逐步普及化,破坏共享单车的乱象屡见不鲜。记者走访发现,并非所有共享单车都“共享”了,除被破坏之外,一些共享单车甚至变成了“私家车”。占为己有、恶意破坏、改装兜售、乱停乱走,“共”享单车,谁在“私”享?   1、共享单车*一个层面上的法律问题,涉及交通和市容城建的行政管理问题。   共享单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、治安管理、城建市容管理,甚至涉及刑法和民法的基本财产类法律问题。上述法律法规能否在骑行过程中得到良好贯彻,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民的法律素养。   在共享单车热潮喷涌的当下,很多问题已经超出了道德的约束范围,上述法律法规能否在骑行过程中得到良好贯彻,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国国民的法律素养。这种法律素养甚至决定着共享单车经济模式能走多远。   人们更习以为常的是有关部门对机动车的管理,对于非机动车尤其自行车的违章问题,或偶以道德问题谴责,或视而不见。但实际上,非机动车违章问题的多见程度甚于机动车,早已是交通管理的老大难。   2、除了交通管理问题,市容管理问题也十分突出。   共享单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无桩停放、即走即停。这一特点让骑行更加便利快捷,也让共享单车模式得以迅速传播。但同时,无序停放、过度投放的问题已经困扰到城市管理者。   共享单车停放在公交站台、地铁出入口、行人和机动车道、小区绿化带、盲道等问题日益突出。本来就是一个老大难的交通问题,应当如何管理?市容城建部门又该如何监管?如果尺度过大过死,可能会被诟病因噎废食,影响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,就如同当年的专车那样;如果放任不管,有一天某一个街道会被废铜烂铁的单车占据,有一天交通会被无序行驶的单车阻塞。   未按要求停放、未按要求骑行,除了违反行政法规外,在民法层面上,便是一种违约行为,说到底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。尤其在约束和监督机制欠缺的共享单车模式下,一般违约和侵权行为都不会被追究责任,那么诚信原则显得更为重要。这也是骑行者很基本法律素养的表现之一。   3、解决很后一公里问题   公共出行的“很后一公里”问题一直是许多城市交通系统面临的难题。在北京、上海等一线城市,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。例如,如果家到地铁站口的距离较远,除步行之外的通勤方式就只能选择自行车、“蹦蹦车”以及“摩的”等黑车。快递业的“很后一公里”,衍生出的需求催生出各种快递柜和代收服务的商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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